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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营․管理方针

HDC新罗免税店株式会社(以下称“本公司”)通过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营․管理方针,对本公司处理的视频信息以何种方式用于何种用途等使用及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告知。 (※本方针以行政自治部制定的《视频信息处理设备安装․运营指南》为依据制作)

  • 1.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安装依据及安装目的

    本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5条第1项的内容,以下列目的安装和运营视频信息。

    • - 设施安全及预防火灾
    • - 为了顾客的安全预防犯罪

    (安装在停车场时)

    • - 预防车辆被盗及破损
    • ※ 停车数量超过30台时,根据《停车场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1项,可以进行安装․运营
  • 2. 安装台数、安装位置及拍摄范围
    个人信息收集及利用目的
    安装台数 安装位置及拍摄范围
    519台 卖场、办公室、仓库、停车场及建筑内部外围
  • 3. 管理责任人及访问权限设置

    为了保护您的视频信息,并处理与个人视频信息相关的投诉,指定下列个人视频信息保护责任人。

    管理责任人及访问权限设置
    分类 姓名 职位 所属 联系方式
    管理责任人 YOO CHAN 代表理事 HDC新罗免税店(株) 1688-8800
    访问权人 KANG HYUKJUN 室长 (株)ESTEC 02) 490-3838
  • 4. 视频信息的拍摄时间、保管期限、保管场所及处理方法
    视频信息的拍摄时间、保管期限、保管场所及处理方法
    拍摄时间 保管期限 保管场所
    24时间 从拍摄之日起30天 判读室

    - 处理方法 : 记录并管理用于个人视频信息记录目的以外的用途、向第三方提供、销毁、阅览等要求相关的事项。保管期限到期后,将以无法复原的方式进行永久删除(打印文件应粉碎或焚烧)。

  • 5.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理等的委托事项

    本公司进行以下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委托安装及管理等,根据相关法令签订委托合同时, 为了对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等必要事项进行规定。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理等的委托事项
    委托企业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株)ESTEC KANG HYUKJUN 室长 02) 490-3838
  • 6. 个人视频信息的确认方法及场所相关事项
    • - 确认方法 : 事先与视频信息管理责任人联系,访问本公司就可以确认。
    • - 确认场所 : HDC新罗免税店(株) 判读室
  • 7. 信息主体请求浏览视频信息等的措施

    您对个人视频信息提出浏览或确认、删除请求时,可随时向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营方提出申请。但是仅限您拍摄的个人视频信息及信息主体存在明确的紧急生命、身体、财产上的利益需求的个人视频信息。
    并且,如果您提出的个人视频信息浏览等请求属于以下情况时,可能会拒绝您的请求。此时,将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您通知拒绝事由。

    • 1. 个人视频信息超过保管期限被销毁时
    • 2. 存在其它可以拒绝信息主体浏览请求的正当事由时 (例如 : 浏览个人视频信息造成其他人私生活或正当利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大时)
      本公司对顾客浏览、确认、删除个人视频信息的请求时,应立刻采取必要的措施。
  • 8. 确保视频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本公司通过对处理的视频信息进行加密等开展安全管理。此外,本公司实施个人视频信息保护管理对策,分等级赋予个人信息相关的接触权限,为了防止个人视频信息的伪造、篡改,对个人视频信息的生成日期、浏览时的浏览目的、浏览人、浏览日期等进行记录管理。除此以外,为了对个人视频信息进行安全的物理性管理对相关信息加锁保管。

  • 9.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的事项

    本《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营․管理方针》于2015年12月23日制定,根据法令ㆍ政策及保安技术的变更,在对内容进行添加ㆍ删除及修改时,最少7天前应通过本公司网站对变更事由及内容等进行公示。

    - 公告日期 : 2024年 03月 14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 03月 14日